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公示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8/13 21:26:21 点击次数:

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公示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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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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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全院青年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院党政联系广大学生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院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第二条 学生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学生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四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学生会的主要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当好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全体学生参与学院教育、事务管理和发展建设,维护学院利益和同学正当权益。

(三)聚焦同学思想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和权益维护等需求,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培养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大学生科技和文化艺术活动的繁荣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联系,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开展不同层级、不同形式的培训,着力提升学生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素养和领导力,积极创造条件,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在实践中提升自身素养。

(六)发展学院学生会组织与兄弟院校、社会各界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交流和友好合作,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第六条 学生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取得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烟台市技师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不限性别、年龄、民族,承认学生会章程,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维护学院和学生会的利益和荣誉。

(二)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科技、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四)支持学生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活动,认真完成学生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学生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要求学生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的权利。

(四)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为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全院同学通过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治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学生会组织选举、系团总支审核、系党总支批准产生,代表名额大于等于联系学生人数的1%,其中女性代表不少于25%,非骨干成员代表不少于60%

第十三条 代表产生基本条件

(一)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四)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受到同学们的信任和拥护。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参与学院治理。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五条 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

第十六条 委员产生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三)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和生活的关系,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五)具有较强的策划、组织和议事等能力。

(六)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十七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系团组织推荐,经系党组织同意,由学生处和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候选人,经学代会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 学生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召集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所作决议方为有效。

第十九条 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评议章程实施和学生会组织工作。

(二)选举决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调整事项。

(三)选举产生参加上一级学联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四)讨论和决定应由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 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委员会的执行机构,由5名同学组成,设执行主席。

第二十一条 主席团的职权

(一)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督促学生干部对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学生会主席团会议,领导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的决议,向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报告工作; 

(三)上传下达,准确传达学院各项决议并督促落实。督促、协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指导、帮助各系学生会、班委会工作。

(四)组织各类党团理论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学生干部思想意识,提高学生干部工作能力,监督学生干部工作廉洁,执行对学生干部的考核。

(五)参与学院管理事务,积极建言献策、积极反映学生心声和诉求,积极落实有关决定。

第六章 工作部门

第二十二条 工作部门是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对主席团负责。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二十四条 工作部门4个,设有组织宣传部、生活权益部、青年发展部、人文素养部,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人。

第二十五条 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由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学生处和团委审核后,按照品学兼优的条件和公开、公正的原则,由主席团组织选拔确定。

第二十六条 工作部门职责:

主席团:

1.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督促学生干部对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2.负责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学生会主席团会议,领导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的决议,向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报告工作。

3.上传下达,准确传达学院各项决议并督促落实。督促、协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指导、帮助各系学生会、班委会工作。

4.组织各类党团理论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学生干部思想意识,提高学生干部工作能力,监督学生干部工作廉洁,执行对学生干部的考核。

5.参与学院管理事务,积极建言献策、积极反映学生心声和诉求,积极落实有关决定。

组织宣传部: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学生干部思想政治与价值引领工作,不断提升广大学生干部思想意识和知识储备。

2.通过举办主题团日、讲座论坛、素质拓展等活动,不断完善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学生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学生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努力把新媒体工作建设成为管理规范、积极向上、思想活跃、内容丰富的绿色阵营,持续提升内容质量和运营水平,协助做好学生会各类活动的摄影摄像、新闻采访等工作,推动新媒体工作在引导和服务青年学生中发挥更大作用。

4.负责做好各级学生会的述职评议、量化考核、工作成绩鉴定等工作。

5.完成主席团交办的临时性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生活权益部:

1.为更好地了解同学们“衣、食、住、行”的情况,以倾听同学心声为主题,每周召开1次学生座谈会,加强与同学之间的沟通,及时收集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同学权益。

2.走进班级、走进宿舍,每月开展2次主题调查调研活动,根据学生所想所求形成调查报告和问题解决提案,向学院有关职能部门提报。

3.深入学生中去,做好困难学生的信息搜集工作,及时向系部、有关部门推荐困难学生,指导困难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工作。

4.加强公寓文化建设,营造健康文明的生活氛围,打造烟工职院家文化,每月开展1次主题教育活动。

5.完成主席团交办的临时性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青年发展部:

1.协助做好同学们社会实践活动的统筹安排,以“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为原则,提供各类社会实践信息,拓宽社会实践渠道,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

2.与校内外各类志愿服务、公益组织沟通合作,组织开展各类文明校园、城市文明、社区服务、敬老爱老等领域志愿服务活动。

3.做好学生会组织的校际联络,积极开展与兄弟院校学生组织的学习交流。

4.根据广大同学求知成才的需要,规划组织学习竞赛、知识讲座、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各种学术科技活动,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

5.完成主席团交办临时性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人文素养部:

1.协助做好学院人文素质教育,以提升同学们人文素养为导向,广泛开展高雅艺术教育进校园、文艺色彩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丰富同学们的文化生活。

2.引领开展校园体育活动,以大学生体育节、社团文化艺术节为平台,积极开展全院性的篮球赛、乒乓球赛、大型文艺演出等赛会活动。

3.广泛联系社团管管理部,经常性开展校园社团活动,深入推进社团建设,在繁荣校园文化中起到积极作用;

4.组建礼仪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做好学院各项活动的礼仪服务,展现学院青年良好形象。

5.完成主席团交办的临时性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第七章 学生分会

第二十七条 学生分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学生分会接受所在系党组织领导,接受同级团组织和学生会上级组织的指导。

第二十八条 学生分会职责

(一)负责学生分会的日常工作。

(二)完成学生会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三)通过民主程序,推选学生代表大会本系的代表。

(四)行使系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 学生分会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外代表所在系学生会。

(二)领导学生分会各工作部门开展各项活动。

(三)召集和主持学生分会的主要学生干部例会。

(四)召集和主持系学生代表大会。

第三十条 学生分会应积极参加和支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学生分会主席团应参加学生会主席团召集的有关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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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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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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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学校不排名的研究生不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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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各级学生会主席团分别由院、系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院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备代表性,应从系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经各系团总支推荐、各系党总支同意,由学生处(团委)审查后,报学院党委批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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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组织领导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会委员会和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人员构成

第十九届学生会委员会由17名成员组成,第十九届学生会设主席团成员5名。

三、候选资格

(一)第十九届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由系团总支组织推荐,由学生处和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

(二)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系团总支推荐,经系党总支同意,由学生处和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

四、选举实施

(一)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学生会主席团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二)选举时,实到会的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选举方可进行。选举人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栏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三)选票一律用书写色为蓝色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填写。书写要认真,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均为无效票。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未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四)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次进行选举。

(五)选举设监票人3名,经大会主席团通过,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设计票人3名,经大会主席团通过,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已提名作为候选人的代表不能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会场设2个投票箱。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先行投票,然后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监督计票,由计票人报告计票结果。

五、附则

本选举办法经全体代表通过后生效。如选举中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之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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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2年11月29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在学院礼堂召开,159名学生代表参加会议。共青团烟台市委副书记盖乾,学院党委副书记刘程江,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平,学生处处长张书明,团委负责人路颖,各系党总支书记、团总支负责人,学生处团委等部门有关同志应邀出席大会开幕式。大会期间,与会代表听取了题为《不忘初心跟党走,踔厉奋发新征程 团结带领广大烟工职院学子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火热实践中谱写青春之歌》的学生会工作报告;审议了新的《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选举产生了于朝瀚等17名第十九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王全喜等5名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大会发出倡议,号召全院青年学生政治坚定、群策群力,携手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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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学生会组织差额选举、系团总支审核、系党总支批准产生,代表名额大于等于联系学生人数的1%,其中女性代表不少于25%,非骨干成员代表不少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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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应当有利于增强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服务于广大同学意识,应当有利于促进学生会的建设。

第三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应当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第四条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团干部共同参与的院系两级评议会。评议会学生代表应为学代会学生代表。

第二章 评议制度

第五条 评议人员应为各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评议内容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评议总分数为100分。

第六条 评议内容:

(一)政治态度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纲领,积极投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中,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良好,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活动。

(二)道德品行 学生会工作人员已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珍惜代笔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每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500小时。

(三)学习情况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需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扎根同学、勤于交流、求真务实,主动承担工作,发对形式主义,抵制弄虚作假。

(五)纪律作风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带头学习上级有关规定及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自觉维护。坚决防范和客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

第三章 述职制度

第七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活动组织工作由各级团组织负责。

第八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每学年向所在院系级评议会至少进行两次述职。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述职。

第九条 每学年下学期,学生会应举行组织工作人员述职大会,主席团及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就自己一年来的工作向与会代表作客观、公正的述职。

第十条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完毕,应参加统一的民主测评。

第十一条 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至各级团组织存档。

第十二条 建立以服务和奉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与获奖评优,测评加分,应依据评分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十三条 对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的部门,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进行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校规校纪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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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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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山东省学联秘书处邮箱shandongxuelian@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