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生社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1/20 9:11:13 点击次数:


各团总支、社团管理部、学生社团: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建设特色校园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对社团科学、高效、有序地管理。根据《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团委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星级学生社团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0年11月23日-12月29日

  二、评选对象

  所有在学院正式注册一年以上的学生社团均可申报参与此次评选。成立半年以上但不满一年的学生社团,如特别优秀经院系团总支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推荐并出具相应证明后,可参与此次评选。经过此次评选获奖的相应社团的指导教师可参评社团优秀指导教师,社团主要负责人可参评优秀社团干部。

  三、评选要求

  1.规章制度完善。社团指导思想明确,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完备,活动档案规范,能严格遵守学院关于社团管理的各项规定,享有良好声誉;

  2.组织团结有力。社团负责人需经民主选举产生,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社团成员团结友善,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积极主动;

  3.活动规范有效。社团活动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活动中有记录,每学期能够开展至少2次以上的活动,活动要达到内容丰富健康、形式活泼多样、深受社员欢迎、参加人数相对较多、影响范围较广,对直接和间接参与的学生产生了积极的教育作用;

  4.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可直接参评星级社团评选。

  四、评选流程

  1.提交申请(时间11月23日-11月29日)

  2.报送材料(时间11月30日-12月6日)

  3.组织评审(时间12月7日-12月13日)

  社团管理部将抽调主要学生干部组成评议委员会对各社团提报的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并在各系邀请1~2名系社团部主要干部全程进行监督。

  4.现场答辩(时间12月14日-12月20日)

  评议委员会将组织现场答辩,各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就社团发展现状、社团规划等一系列问题进行阐述。

  5.综合评定(时间12月21日-12月27日)

  评议委员会将根据各社团提报的文字材料及现场答辩进行综合评定。

  6.公示(时间12月28日-12月30日)

  对评选结果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社团管理部提出书面意见。

  五、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共分为“优秀社团”32个、“一星级社团”13个、“二星级社团”11个、“三星级社团”8个、“四星级社团”6个、“五星级社团”3个,共六个等级,评选结束后将予以表彰;被评为“星级社团”的学生社团、社团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社团干部均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比例及分配原则

  各系社团分配的评选名额,主要是根据所在系的社团基数进行分配,同时适当兼顾平衡。

  七、注意事项

  1.请各社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报相应材料,逾期不交则视为自动放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社团;

     (2)不服从院团委、社团管理部管理或在活动考核表中评级为D级达到三次及以上的社团;

     (3)机构组织涣散,违反社团活动程序,没举行活动或取消次数超过三次的社团;

     (4)每学年初限期内不注册或者注册资料不齐全的社团;

     (5)进行与社团宗旨或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社团。

  3.各项资料请于规定时间内上报社团管理部(礼堂3楼社团管理部办公室),电子版发至社团管理部邮箱ygzystglb@163.com。

共青团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