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增强团组织活力,激励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推动学院发展贡献青春力量。学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的工作辅导员、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评选要求
(一)先进团支部
1.支部班子健全,成员思想统一,分工明确,团结向上,整体素质高,核心作用明显。
2.团支部组织制度健全,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规范,按时收缴团费,档案管理规范。
3.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鼓励团员青年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能主动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实效显著。
(二)优秀团的工作辅导员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要求进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高尚,在本岗位有突出成绩,能自觉带动青年创先争优。
3.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参与团的活动,对共青团的工作有较大贡献。
(三)青年岗位能手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要求进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能够优质完成本岗位各项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四)优秀共青团员
1.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4.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五)优秀团干部
1.完全具备“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2.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团的工作。品学兼优,尊敬师长,思想觉悟高,积极要求进步,工作积极主动,能出色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在所属团支部或团总支担任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团内职务半年以上。
(六)优秀学生会干部
1.完全具备“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2.担任学生会干部时间需半年以上(包括各级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成员)。
3.认真负责,主动热心的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责任心强,能出色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所从事的工作中表现突出。
(七)优秀青年志愿者
1.思想上积极进步,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党、爱团、爱人民的思想境界和追求。
2.积极传递正能量,勇于拼搏、甘于奉献、关心他人、助人为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
3.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事迹突出。
三、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
四、评选比例及分配原则
各团总支(支部)分配的评选名额,主要是根据所在系(部门)的团员青年和团支部的基数进行分配,同时适当兼顾平衡。
五、评选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公正公开,切实做好评优工作。
2.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开展评优活动要自下而上,严肃、认真,确保质量。通过评优活动达到学习榜样,争做先锋的良好局面。
3.各项申报材料须在4月20日前报送团委,“先进团支部”同时要撰写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